所属各中心:
根据最新发布的国际人才计划管理办法,现国际合作局启动2018年度中国科学院“国际人才计划”申报工作。包括:国际杰出学者项目、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国际博士后项目、特需外国人才项目(简称“特需人才项目”,英文为“CAS President’s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 for Special Experts”)、外国青年学者津贴项目(简称“外青津贴项目”,英文为“CAS President’s International Fellowship for Young Staff”)(其中特需人才项目、外青津贴项目为新增PIFI项目)。请各单位按照管理办法和征集通知进行申报,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须注意,国际杰出学者项目、国际访问学者项目、国际博士后项目已于之前发布通知,此三类项目征集工作仍按照之前通知进行。以下通知为新增国际人才计划项目)
一、申报方式及时间
(一)实行无纸化申报方式,全部项目通过ARP系统进行填报后,经研究所初审同意后提交。
(二)特需人才、外青津贴项目自2017年10月10日起系统开放申报,申报时间截止至2017年10月25日17:00。相关项目补丁包将于申报日期开放前由ARP中心发布,研究院将统一完成系统升级,之后方可申报。
二、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2018年度PIFI人才计划的中方科研人员,均须先登录国际人才交流平台(网址:http://international-talent.cas.cn)完善个人信息及英文简历后方可通过ARP系统填报PIFI申请。
(二)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包括中文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中文申请表请登陆ARP系统“国际人才计划”模块按所需申报的项目类型用中文填写。根据所申报的项目类型不同,需上传的附件材料包括:
(1)外青津贴项目
①依托单位与外国学者现已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②依托单位开具的在职证明(见附件2);
③外国专家在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
(2)特需人才项目
①中方申请人个人简历;
②拟与外方人员签订的工作合同文本(需写明到岗日期、薪酬、待遇、双方责任等)。
(三)各中心统一填写申报汇总表(见附件3)于ARP申报截止日前发送至综合办外事。
三、项目执行要求
(一)2018年外青津贴计划资助期为3年,资助标准10万/年。资助期结束后继续与我院签订2年及以上工作合同的,可获得额外一次性补助5万元。项目实施周期为项目年度1月1日起计算,执行期3年。
(二)特需人才计划资助期为2-3年,资助标准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金额确定,国际人才计划承担合同金额的60%且最多不超过60万元/年。考核优秀者可申请延续资助,但总资助期不超过5年。项目实施周期为立项后人员到岗之日起计算。
联系人:勇丽娜 61539 lnyong@aiofm.ac.cn
综合办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