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属各部门:
为适度缓解我所新职工的租房需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和可分配的3H住房的房源情况,经所领导研究决定,申请租房者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2014年1月1日之后入职的人员;
2、未享受研究院福利购房政策的人员;
3、首次提交租住申请的人员。
自即日起,请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填写《入住申请表》。于2017年7月10日前提交至所综合办(联系人:张建,Tel:61541,1号楼605室)。本通知发布前已提交过申请的人员,无需再次提交。
综合办将统一审核申请人资格,并根据具体申请情况,分配房源至各中心。
特别说明事项:本次“3H”工程周转房系单身宿舍,每位申请人可租住套房内的一个房间,套内厨房、卫生间、客厅为合租人公用。
特此通知
安光所综合办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