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各基金项目申请人: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关于2011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请等有关事项的通告”要求,为提高我所申请项目质量和考虑到届时基金委网络信息系统上传困难等原因,特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事项
1、请各项目申请人严格按照《2011年度项目指南》要求申请,2011年申请及资助政策有较大变化,请予关注。
2、《项目申请书》必须使用2011年版本(以前版本均不接收)。
3、在填报《申请书》过程中,不得删除系统生成的“撰写提纲”(为“新增”形式规范的重要选项)。
4、务必关注指南中有关限项规定。
二、时间安排
1、请各项目申请人务必于3月7日前,提交《项目申请书》“电子版”(发送邮箱 qiusy@hfcas.ac.cn )和“纸质” 申请书1份与所科研办(邱申禹处)。
2、3月9-11日,所科研办将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初评审。
3、3月14-16日,各项目完成修改定稿与基金委系统上传报送。
特此通知
所科研办
二〇一一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