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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分摊课题劳务费、电费的说明
日期:2010-12-30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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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国家类科研项目负责人:

    为了使课题经费预算的劳务费(研究生助研津贴、返聘人员工资、人才派遣人员工资)、燃料动力费在账面上得到及时体现,以便于项目经费结题验收,请各项目负责人积极配合部门秘书做好2010年度劳务费、电费的分摊工作,避免在课题验收时集中调账。

    因经费指标平时已从各中心室主任本扣除,所以此次摊销不会再扣各课题经费指标。

    特此说明

安光所财务

2010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