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科院组织申报2011年度院级国际交流协议出访项目已开始启动。申报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8日前报送所综合办勇丽娜。(因须通过研究院盖章审核,请符合条件申报的尽量提前申报。)
院级协议出访项目申报条件:
1、申请单位必须为中科院下属法人研究机构;
2、出访申请人必须是中科院在职一线科研人员,其所在课题组具备足够科研项目经费和科研条件。申请人已与拟访问的国外科研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或学术联系;(具体见附件2)
3、且项目申报范围根据国际合作局公布2011年度拟使用的院级协议计划渠道。(见附件1)
国际合作局将统一进行项目审批并联系国外相应协议机构后,将审批结果通知研究所。申请出访印度、意大利需填写院级协议出访中文申请表和上述两国要求的专用申请表。(见附件3.4.5)
出访人员须在回国一个月内向国际合作局提交出访总结。总结提供的情况将作为研究所次年继续派员出访的参考。(总结格式见附件6)。